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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公共安全的若干意见(2015年) 16.

16. 加强司法建议、司法调研工作。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管理漏洞、治安隐患,要及时向有关单位或职能部门提出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管控、加强源头治理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公共安全体系的健全完善。不断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审判业务深度融合,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和审判信息大数据,强化司法统计和调研工作,准确研判公共安全形势,为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形势分析制度,及时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提供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