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等二十九件商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2020年) 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等二十九件商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2020年) 6. 6. 将第四十四条修改为: “在交割日,卖方期货公司未向期货交易所交付标准仓单,或者买方期货公司未向期货交易所账户交付足额货款,构成交割违约。 构成交割违约的,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具有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的,对方有权要求终止交割或者要求违约方继续交割。 征购或者竞卖失败的,应当由违约方按照交易所有关赔偿办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十五、 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将第八条修改为: “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法需要通过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查询、冻结、划拨资金或者有价证券的,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应当予以协助。应当协助而拒不协助的,按照《中… 十六、 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将引言修改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参照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等相关国际惯例,结合… 十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