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2023年) 五、

五、 将第十一条改为第十条,将其中的“本规定第二条第一、二、三项所称第一审案件”改为“本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类型的第一审民事和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