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2020年) 4.

4. 删除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