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八件执行类司法解释的决定(2020年) 2. 将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 十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八件执行类司法解释的决定(2020年) 十一、 2. 将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 十一、 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引用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20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 2.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