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八件执行类司法解释的决定(2020年) 3. 将第十九条修改为: 十六、 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冻结财产的户名与账号不符银行能否自行解冻的请示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八件执行类司法解释的决定(2020年) 将答复内容修改为: 3. 将第十九条修改为: 十六、 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冻结财产的户名与账号不符银行能否自行解冻的请示的答复》 将答复内容修改为: 十六、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