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八件执行类司法解释的决定(2020年) 5. 将第十三条修改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八件执行类司法解释的决定(2020年) 个体工商户的字号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字号经营者的财产。” 5. 将第十三条修改为: 个体工商户的字号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字号经营者的财产。” 目录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