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八件执行类司法解释的决定(2020年) 8.

8. 将第23条修改为:

“执行申请费的收取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