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做好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期间审判工作切实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的通知(2010年) 三、 对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期间发生的以下犯罪行为应依法从重处罚: (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做好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期间审判工作切实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的通知(2010年) (一) 三、 对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期间发生的以下犯罪行为应依法从重处罚: (一) 盗窃、抢夺、抢劫、故意毁坏用于抗震救灾的物资、设备设施,以及以赈灾募捐名义进行诈骗、敛取钱财,拐卖灾区孤残儿童、妇女等犯罪行为。 三、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