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作为保证人的合伙组织被撤销后自行公告限期清理债权债务的,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有权要求合伙人承担保证责任问题的批复(1988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作为保证人的合伙组织被撤销后自行公告限期清理债权债务的,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有权要求合伙人承担保证责任问题的批复(1988年) 你院黔法〔1988〕经请字第2号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你院黔法〔1988〕经请字第2号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