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2011年) 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2011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调解协议效力: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侵害案外人合法权益的; 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内容不明确,无法确认的; 其他不能进行司法确认的情形。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