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2016年) 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2016年) 30. 30. 推动调解与裁判适当分离。建立案件调解与裁判在人员和程序方面适当分离的机制。立案阶段从事调解的法官原则上不参与同一案件的裁判工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仍有调解意愿的,从事裁判的法官可以进行调解。 29. 目录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