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2016年) 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2016年) 13. 13. 发挥其他社会力量的作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专业技术人员、基层组织负责人、社区工作者、网格管理员、“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等参与纠纷解决的作用。支持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指导师、注册会计师、大学生志愿者等为群众提供心理疏导、评估、鉴定、调解等服务。支持完善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建设,鼓励其参与纠纷解决。 12. 目录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