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意见(2020年) 一、

一、 切实增强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有效途径,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必然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全面建设智慧法院为依托、以建设过硬队伍为组织保障,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提升法治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努力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