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2016年) 第三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2016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