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1997年) 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1997年) 第四条 第四条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起的诉讼依法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及时立案。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