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2018年)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2018年) 2. 2. 立案部门在立案时与执行机构共享信息,做好以下信息的采集工作: (1) 立案时间; (2) 当事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 (3) 当事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4) 送达地址; (5) 保全信息; (6) 当事人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 (7) 其他应当采集的信息。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