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2018年)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2018年) 4. 4. 立案部门在对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移送执行立案审查时,重点审查《移送执行表》载明的以下内容: (1) 被执行人、被害人的基本信息; (2) 已查明的财产状况或者财产线索; (3) 随案移送的财产和已经处置财产的情况; (4)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情况; (5) 移送执行的时间; (6)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3.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