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2004年) 第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2004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调解协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侵害案外人利益的; 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