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17. 本规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五、 17. 本规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五、 勤勉尽责,遵照相关鉴定管理规定及技术规范,认真分析判断专业问题,独立进行检验、测算、分析、评定并形成鉴定意见,保证不出具虚假或误导性鉴定意见;妥善保管、保存、移交相关鉴定材料,不因自身原因造成鉴定材料污损、遗失。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