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2020年)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2020年) (二)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二) 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