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20年) 7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20年) 72. 72. 上级法院发现下级法院在执行中作出的裁定、决定、通知或具体执行行为不当或有错误的,应当及时指令下级法院纠正,并可以通知有关法院暂缓执行。 下级法院收到上级法院的指令后必须立即纠正。如果认为上级法院的指令有错误,可以在收到该指令后五日内请求上级法院复议。 71.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