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08年) 12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08年) 123. 123. 受托法院认为委托执行的法律文书有错误,如执行可能造成执行回转困难或无法执行回转的,应当首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必要时要将保全款项划到法院帐户,然后函请委托法院审查。受托法院按照委托法院的审查结果继续执行或停止执行。 122. 目录 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