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08年) 88.

88. 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