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08年)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08年) 3. 3.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中作出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由审理案件的审判庭负责执行。 (6) 目录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