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年) 3、

3、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