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年) 2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年) 21. 21. 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20.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