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6年) 第二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6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本规定施行前公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