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信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16年) 11. 执行审查类信访案件,指信访当事人申诉信访,反映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请求纠正执行错误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信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16年) 执行审查类信访案件的办理,应当遵照“诉访分离”原则。如果能够通过《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予以救济,必须通过法律程序审查;如果已经穷尽法律救济程序以及本意见所规定的执行监督程序,仍然反复申诉、缠访闹访,可以依法终结信访。如果属于审判程序、国家赔偿程序处理范畴,告知通过相应程序寻求救济。 11. 执行审查类信访案件,指信访当事人申诉信访,反映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请求纠正执行错误的案件。 执行审查类信访案件的办理,应当遵照“诉访分离”原则。如果能够通过《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予以救济,必须通过法律程序审查;如果已经穷尽法律救济程序以及本意见所规定的执行监督程序,仍然反复申诉、缠访闹访,可以依法终结信访。如果属于审判程序、国家赔偿程序处理范畴,告知通过相应程序寻求救济。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 11. 目录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