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三项规程”(2017年) 四、 注意总结和推广试行“三项规程”的经验做法。各级人民法院要以贯彻“三项规程”为契机,以提高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率、律师辩护率和当庭宣判率为重点,着力推进庭审制度改革。要采取实地考察、庭审观摩等方式,加强法院之间的沟通交流,共享经验,共同提高。要采取积极稳妥的方法,强化正面宣传报道,营造各方共同推进改革的良好氛围。在贯彻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探索的新经验、新做法,要认真加以总结,并及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 第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三项规程”(2017年) 第九条 四、 注意总结和推广试行“三项规程”的经验做法。各级人民法院要以贯彻“三项规程”为契机,以提高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率、律师辩护率和当庭宣判率为重点,着力推进庭审制度改革。要采取实地考察、庭审观摩等方式,加强法院之间的沟通交流,共享经验,共同提高。要采取积极稳妥的方法,强化正面宣传报道,营造各方共同推进改革的良好氛围。在贯彻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探索的新经验、新做法,要认真加以总结,并及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 第九条 庭前会议开始后,主持人应当核实参会人员情况,宣布庭前会议需要处理的事项。 有多名被告人参加庭前会议,涉及事实证据问题的,应当组织各被告人分别参加,防止串供。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