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2015年) 16.

16. 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一带一路”建设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的实效和水平。要围绕公开、透明、便捷、高效、共享、互通的原则,加强“一带一路”建设司法保障信息化建设的顶层设计,坚持创新驱动,推进信息技术与审判业务深度融合,信息技术与司法公开深度融合,信息技术与司法便民深度融合,构建符合信息时代特征的网络法院、阳光法院和智慧法院。要高度重视相关工作的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和涉外商事海事审判英文网站,充分运用新媒体技术,对 “一带一路”建设司法服务和保障进行宣传,打造对外交流宣传平台,通过多种方式向国际社会提供及时、全面、详实的涉“一带一路”建设的法治信息,全面展示我国司法建设和法治建设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