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1999年) 第二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1999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人民法庭可以通过审判案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出司法建议等方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