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2020年) 4.

4. 提升民商事审判专业化水平,促进优化长三角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正确贯彻实施民法典,切实提高民事案件审判质效,保护合法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妥善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促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机制,密切关注金融政策、新型融资方式对长三角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互联网金融等案件,支持金融领域协同改革,促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创新和金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