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河北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2019年) 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河北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2019年) 16. 16. 加强对雄安新区法院建设和发展的支持。加强对雄安新区法院审判业务指导和物质保障,建立健全新区法院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法院在人才培养、智力支持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合作机制。鼓励京津冀法院选派相关领域的业务专家到雄安新区法院挂职锻炼,实现人员资源互通互融,为新区法院更好履职提供保障。支持雄安新区法院构建更加开放的人才培养、引进和交流机制,积极探索改革人才培养和储备机制,着力培育具备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精通外语的高层次审判人才。支持雄安新区法院加强国际司法交流与合作,将雄安新区法院建设成为与雄安新区国际化定位相适应、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一流法院。 各级人民法院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设立雄安新区、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落实本意见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紧紧围绕“… 最高人民法院 15.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