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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河北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2019年) 12.

12.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雄安法院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加强对雄安新区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指导,坚持顶层设计与地方探索相结合原则,积极探索推动司法领域新机制新措施和具有前瞻性的司法创新试点示范项目在雄安新区先行先试。支持新区法院结合雄安新区规划建设需求,积极探索与行政体制改革相适应的司法体制改革。支持新区法院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统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和审判执行组织建设,调整优化新区法院政法专项编制布局结构,建立常态化和机动性相结合的法官遴选机制。探索适合雄安新区两级法院发展需求的择优招录制度,对新区法院的法官遴选和法官等级确认、晋升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支持雄安新区法院全面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构建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推动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理念革新、机制变革,切实提高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和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