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推动建设绿色发展城市典范。推动环境资源司法体制机制创新,建立雄安新区及周边区域、白洋淀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制度。依法妥善审理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纠纷,为推动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完善市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深入研究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交易权的法律属性及交易规则,为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建立符合雄安新区功能定位和发展实际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多样化生态补偿制度和淀区生态搬迁补偿机制提供司法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