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2021年) 23.

23. 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原则,推动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政策的有效衔接。围绕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扎实推进服务政策衔接,确保工作不留空档,增强服务保障政策稳定性。根据形势任务变化,合理把握节奏、力度,出台、优化服务保障举措,确保政策不留空白。精准对接脱贫地区人民群众司法需求,逐步实现从“两不愁三保障”转向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服务举措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