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2021年) 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2021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当事人对上海金融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裁定提起的上诉案件,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