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2024年) 八、

八、 做实诉源治理工作。各级人民法院和残疾人联合会应当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诉源治理格局,携手“抓前端、治未病”。各级人民法院在开展纠纷化解调解或者提供诉讼服务时,发现有关单位维护残疾人权益工作不到位或者存在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情况的,应当及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残疾人联合会等进行报告,必要时可以向该单位发送司法建议,提出针对性治理建议,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涉残疾人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