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贯彻实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通知(2014年) 一、 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贯彻实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通知(2014年) 一、 一、 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可根据案件需要向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查询或者核实社会组织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住所、成立时间、宗旨、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存续状态、年检信息、从事业务活动的情况以及登记管理机关掌握的违法记录等,有关登记管理机关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人民法院反馈。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