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事缺席审判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2026年) 第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事缺席审判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2026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经缺席审理,作出有罪判决的,应当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 被告人出境之前作出的供述和辩解,经庭审举证、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