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2001年) 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2001年) 三、 三、 对于新的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已有相关司法解释,依照行为时的司法解释办理,但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适用新的司法解释。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