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06年)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06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发布前的司法解释和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