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第三条

第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应当遵守宪法法律规定,遵循诉讼制度的原则,遵循审判权、检察权运行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