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0年)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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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补充规定
1986年6月26日
司发公字第196号
该规定所依据和补充的1981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具体规定的联合通知》已被司法部2002年8月《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废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补充规定
1986年6月26日
司发公字第196号
该规定所依据和补充的1981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具体规定的联合通知》已被司法部2002年8月《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