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0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0年) 为适应形势发展变化,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有关部门,对2008年底以前制发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决定将已实际废止或者不再适用的37件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予以明令废止。 为适应形势发展变化,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有关部门,对2008年底以前制发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决定将已实际废止或者不再适用的37件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予以明令废止。 目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废止的部分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目录(3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