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占用耕地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6年) 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占用耕地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6年) 第二条 第二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耕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决定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继续施工,行政机关依据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予以制止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