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4年) 第二十三条 实施走私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犯罪既遂: (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4年) (一) 第二十三条 实施走私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犯罪既遂: (一) 在海关监管现场被查获的; 第二十三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