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袭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5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本解释自2025年1月18日起施行。本解释施行后,之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