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窝藏、包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年) 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窝藏、包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年) 第七条 第七条 为帮助同一个犯罪的人逃避刑事处罚,实施窝藏、包庇行为,又实施洗钱行为,或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行为,或者帮助毁灭证据行为,或者伪证行为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并从重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